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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章审判 (第4/7页)
脑,让他己自
为以
己自
的真信仰圣光,瞒过这个光明牌蠢蛋应答机就够了。 但仅仅是圣光,是绝对不够的。 圣光是秩序的下级概念,本⾝的核心概念是“净化”也就是说,他是让事物按照规定规则正常进行,那么,天生就是违反规则的存在,如比,违反生死规则的亡灵,天生混沌子民的恶魔,自然就是他的死敌。 事实上,圣光的确是这两种混沌生命的死敌…以所,追求那所谓的圣光来实现和平共处,大概和追求军火来世界和平差不多,反正果结
是都把对手消灭⼲净。 但事实上,艾希漫长的历史经已证明,彻底消灭个一阵营是绝对是做不到的,秩序和混沌根本无法消灭对方,次一短暂的胜利,只会带来下次更为凶猛的报复和反弹。 既然消灭对方是不可能的,那么,只能共处了…和恶魔样这完全不可理喻的混沌生物共处共存?说出去的话,我大概就落实了“脑袋进⽔的巫妖罗兰”这名誉称号了。 “若是有一条界线,有一条大家都能认可遵守的界线就好了。” 是这我最初的想法,然后,我马上,就想起了前世的际国公约,然后,就想起了前世为之奋斗终生的法律事业… “好吧,在现被困在硫磺山城,闲着也是闲着,死马当活马医,试试吧。” 是于“铛铛铛”最⾼法院建成“铛铛铛”司法四厅成立“铛铛铛”司法系统成立…。 以所,当我那记录満了法条的厚实笔记本,莫名的获得了秩序之源的承认,成了神器最初法典之时,律法之力升华为同圣光同级的概念的时候,最不敢置信的,就是我本人了。 在惊诧不信之后,却是不可遏止的狂笑和狂喜…。。然后,笑着,笑着,又始开哭,苦累了,又始开笑,笑累了,又始开哭,连我己自都不记得己自疯了多久,腾折了多久…。 “哈啊哈,原来如此简单,三百多年了,居然一直在原地打转,原来一始开,钥匙就是我⾝上。”那是我在无数次失败后,第次一看到黎明的可能。 圣光的核心是“净化”是让事物返回那应的有秩序,的我律法之力的核心就是“平等”每个生命、存在都有己自的意义和秩序,混沌本⾝也是一种扭曲的秩序,要只化出双方约定的界线內,进⽔不犯河⽔,就能够实现共存。 这条线,就是律法之力的根本。 “越线者,将受惩罚,乃至死亡,不管他是么什⾝份,他有多么強大,他是么什种族。在律法天平之下,众生平等。” 最始开的律法之力,就如同近代法律的原型鲜⾎复仇一般,还很耝糙,凶狠难驯,伤人伤己,我这个亡灵要只使用,就会伤害己自,幸好,要只命匣不损,也就是读条复活的事情,反正我也死习惯了…。。咳,经过不断增添法条,修订法理原则,在现的律法之力,越来越向我期望的“平等法典”演化 “要只执法者,舍弃个人⾝份,决议为公平正义而战,既能使用律法之力。” 是这我仿效圣光教义写的简单原则,但离实现的那一天,还很远。 作为生新的概念之力,律法之力还很弱小,还需要信仰灌溉成长,在现,有只律法之力最浓厚的硫磺山城,在神器原初法典的范围內,的我律法之力才能是等效与圣光的概念之力。 “毕竟有没法律之神呀,不过,会的有…。。” 正如我当时逗城管那**所说的(亡灵游乐园),法律之神、被全世界认可的律法之力,都会的有,要只
的我阴谋…。。呵呵,是还用计划好了,能够如期实现,该的有都会有。 “法律之神会的有,使用律法之力的执法者会遍布整个世界,每个城市都会建立公正的司法系统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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